返回第403章 不判定了,直接陈述事实,判决结果  大风雾首页

关灯 护眼     字体: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造成的名誉损失。”

“对此,我方深感愧疚。”

“不过…”

“在这最后的法庭陈述环节,我也想陈述一下关于我们成功律师事务所的情况。”

“以及造谣前的心理路程。”

“我们成功律师事务所在北都是一家不算大的律所,因为北都有着非常多的,非常有能力的顶尖律所。”

“我们律所在先前的经营状况也不算是很好。”

“我和其他合伙人,也一直想要改变律所的现状,但是都没有机会。”

“这一次之所以去造谣白君律师事务所,或者说之所以去碰瓷白君律师事务所。”

“主要想的是,白君律师事务所在国内有着很大的名气,其中创始人苏白律师在短视频,在互联网上的名气更大。”

“想要通过董果果这个案子,通过我与苏白律师分别是被告人和受害人委托律师的关系。”

“来进行的一番可以说是炒作的行为。”

“可是我们并没有预想到会出现如此严重的情况,并且造成了白君律师事务所如此严重的损失。”

“再有一点。”

“我们可以进行公开道歉,来挽回白君律师事务所的损失。”

“向媒体澄清,这些事项,都是我们的所作所为,都是我们的错误。”

“我和李明,我们两人作为成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,也作为本次事件中的被告方。”

“我们也非常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。”

“我们也想请审判长能够从多方面进行考量,我们是否是无意的,是否是存在其他的客观条件。”

“以此,来进行判决。”

“审判长,以上就是我方的法庭陈述内容。”

余成的法庭陈述更多的是从共情方面进行出发。

想要通过陈述,让审判长带入到他们的视角来进行减缓性的判罚。

可是这现实吗?

根本不太现实。

因为客观事实和客观条件已经摆在了面前。

再说。

审判长在庭审上也不一定能够共情得了他们的处境。

对于余成的法定陈述,在苏白得到审判长的同意进行法庭陈述时。

并没有进行立即反驳。

而是询问了几个问题。

“审判长,我方的法庭陈述是基于被告方的观点上的。”

“在此,我想询问一下被告方几个问题。”

“首先…”

“被告方陈述你方的造谣心理路程,说到底不还是为了进行不正当竞争吗?”

“造谣和不正当竞争是不是违法行为?”

“伱们是不是清楚这是违法行为?”

“在先前的答辩当中,被告方已经承认了你们的行为是不正当行为。”

“以此可以推断出被告方的两名律师知道自己所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,而依旧继续实施这种违法行为。”

“对于以上,是客观事实。”

“再有。”

“我也能理解在北都,律所的发展需要进行慢慢的沉淀,成功律师事务所想要抓住任何机会进行发展

章节内容不完整,请退出阅读模式查看完整内容!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