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1章 拒绝审理?!上诉最高检! 大风雾
这个案子后,当即决定接下这个案子。
并且让罗大翔通知一下亲属委托人,签订一下委托协议书,也好继续走相关的流程。
…
这个案子过来接洽的是当事人的父亲方友?
被判了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是当事人方如风。
签订委托的过程很快,没有什么其他的问题。
原本这个案件就是罗大翔介绍的。
所以方友和方如风都接受了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委托。
在得到委托后。
苏白带着相关的材料来到了立案的地点,沙都临近的一个县区。
临沙县看守所。
这个案件是由临沙县基础法院进行的宣判案件。
现当事人方如风,被羁押在临沙县看守所内暂时没有移交监狱。
…
看守所内。
方如风详细的对整个过程进行了描述,并且不停的抱怨:
“当时她出轨了,还一直不停的刺激我,说我是个窝囊废,说我挣不了钱,我活该被戴绿帽子。”
“这我肯定忍不了啊!”
“我就说了一句,我想弄死她!”
“然后就被立案了,我都不知道这件事情是怎么回事,为什么被立案…”
“我又没动手,我什么都没干,这就被立案了?”
“判了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…我根本接受不了。”
“并且最重要的是,那个女的现在正在起诉离婚。”
“说我有杀她的倾向,说我有犯罪行为,要求我净身出户补偿她的精神损失费。”
“我爸妈和她提和解,她还要我爸妈的养老费,这不妥妥的想吃掉我家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吗?”
“凭啥?”
苏白示意方如风先缓平一下情绪:
“这个案件的判决的确存在不合理的地方,不过咱们现在首先要做的是理清这个案件。”
“好的律师…”
方如风点了点头,将自己的情绪平复下来。
紧接着,苏白又询问了几个关键的问题。
等到走出看守所,苏白轻呼了口气。
这个案子怎么说呢,了解的差不多了。
总体来说…罗大翔之所以说这个案子会受到最高检的重视。
是因为这个案子的判决非常的不合理。
罪名不合适。
罪名的判决并不适用犯罪的情景。
是否犯罪是需要依照事实。
没有犯罪事实,以犯罪预备进行判决,可是并不符合犯罪预备的情景。
基于以上几点,罪名的判定非常的不合理。
再有就是。
如果说都按照这种情况去进行判决的话。
那么可能简单的一句话,就会让人进去蹲局子。
严重放大了这个罪名的权限,与制定本罪的初意不同。
如果这个案子舆论性闹大了,至少说如果在法圈内有一定的曝光度。
那么最高检很有可能会对本罪名进行一个理解和适用的条款。
就像是当初齐丰的正当防卫案件,写进了刑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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